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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,
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目录,拟订药品、医疗器械临床使用、管理政策措施;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、医疗技术应用、医疗质量和安全、医疗服务、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规范、标准并监督实施;承担推进全市护理、康复事业发展工作;指导医院药事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、医院感染控制、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等工作;依法管理血站、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;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;协调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我市优势产品临床应用推广工作,做好临床合理用药工作,指导制订药学学科及药学人才发展规划;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,拟订全市公立医院运行监管、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;制订医疗事故和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的管理制度;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和协调处理;承担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的组织工作;组织实施卫生支农、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等工作;指导市医学学会工作;牵头医疗援藏和咸泰交流工作。
科长:曹崇保
电话:029-335508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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